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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于《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(2015—2018年)》执行情况及2018年有关工作完成情况的通报

发布者: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:2019-03-23浏览次数:

对于《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(2015—2018年)》执行情况及2018年有关工作完成情况的通报


教职成司函〔2019〕20号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教育厅(教委)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,有关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:

为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,落实《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》(国发〔2019〕4号),做好《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(2015—2018年)》(教职成〔2015〕9号,以下简称《行动计划》)收官工作,推动高等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,现通报《行动计划》执行情况以及2018年职业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、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编制与报送等有关工作完成情况。

一、《行动计划》

根据《对于开展〈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(2015—2018年)〉2018年执行绩效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》(教职成司函〔2018〕152号),各省(区、市及兵团,以下统称各地)和全国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(以下简称行指委)《行动计划》执行情况如下:

(一)绩效数据采集

1.各地数据填报情况

截至2019年2月28日,32个省份(含兵团,下同)完成数据填报并函报了绩效数据采集汇总表和绩效报告。

2.行指委数据填报情况

截至2019年2月28日,42个行指委完成数据填报并函报了绩效数据采集汇总表和绩效报告;餐饮、公安、环境保护、煤炭、轻工、信息化教学等6个行指委未填报且未函报。

(二)绩效数据分析

1.各地任务(项目)执行情况

经过叁年实施,各地共启动任务1310项,启动率99%;启动项目397个,启动率96%;启动项目实际布点22806个,布点率184%。北京、黑龙江、海南、西藏等4个省份任务启动率未达到100%,海南、贵州、西藏等3个省份项目启动率未达到100%。2018年,北京等31个省份省级财政投入经费合计139.05亿元,西藏未安排投入经费(详见附件1、附件2)。

截至2019年2月28日,32个省份发文立项建设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490所、骨干专业(群)4208个。

2.行指委任务(项目)执行情况

行指委共启动任务286项,启动率86%;启动项目277个,启动率91%;启动项目实际布点1553个,布点率86%。包装、广播影视、美发美容、食品工业、卫生等5个行指委任务启动率未达到100%;包装、船舶工业、纺织服装、航空工业、外经贸等5个行指委项目启动率未达到100%(详见附件3)。

二、职业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

根据《对于全面推进职业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制度建设的通知》(教职成司函〔2017〕56号),截至2019年2月28日,23个省份按要求报送了2018年工作总结以及2019年工作安排;福建、四川、云南、西藏、青海、宁夏等6个省份应报未报,内蒙古、黑龙江、重庆等3个省份未报送中职诊改工作总结和计划。

叁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

根据《对于做好2018年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》(教职成司函〔2018〕88号),截至2019年2月28日,1332所应报数据的高职院校全部填报了状态数据,实现应报尽报。

四、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

根据《对于编制和报送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(2019)的通知》(教职成司函〔2018〕142号),各地高等职业院校质量年度报告(以下简称年报)报送情况如下:

(一)省级年报

截至2019年2月28日,31个省份报送了省级年报和纸质公文,西藏应报未报。

(二)学校年报

截至2019年2月28日,32个省份的1344所高职院校全部报送了校级年报,实现了应报尽报。

(叁)公司年报

截至2019年2月28日,31个省份的544所高职院校联系1155家公司发布了公司参与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年度报告(以下简称公司年报)。吉林省没有高职院校联系公司发布公司年报。

(四)合规性检查

2019年年报要求包含:学生发展、教学改革、政策保障、国际合作、服务贡献、面临挑战等六个部分内容和“计分卡”“学生反馈表”“资源表”“落实政策表”“国际影响表”“服务贡献表”等六张表格,且学校年报须具备“内容真实性责任声明”,并由院校法人代表签字后扫描置于首页。经查,辽宁、青海、兵团等3个省份的省级年报缺少国际合作部分内容,广西、辽宁等2个省份的六张表格全部缺失;72所院校未提交“内容真实性责任声明”(详见附件4)。

五、工作要求

1.各地(行指委)须充分发挥省级统筹作用,不断加大投入,高质量完成所有承接任务(项目)的实施、检查和验收工作,及时总结经验,推广成果。我部将根据《行动计划》执行绩效,对部分建设项目开展国家级检查认定工作。

2.各地须认真落实诊改年度工作计划和安排,适时开展省级诊改复核,积极配合完成区域内全国诊改试点院校的复核工作。指导职业院校补齐信息化软硬件短板,加强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的应用,提升教学运行管理信息化水平。总结和推广诊改工作经验,深入推进诊改制度建设,不断提升职业院校内部治理能力和水平。

3.各地和各高职院校须重视年报编写工作,落实年报通知要求,保证核心内容不缺项;提高数据准确性,保证数据真实规范。

特此通报。

附件:

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

2019年3月1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