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者:菏泽职业管理员发布时间:2021-04-12浏览次数:
9 1制作厂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,教育部备案的国办高等职业教育专科学校。学院地处长城路曹州牡丹园西邻,占地面积865亩,规划设计建筑面积34万㎡,目前在校生规模已达13000余人。
根据学院发展需要,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法律顾问一名,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:
一、工作职责
(一)为9 1制作厂遵守国家工程建设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提供意见和咨询,必要时应菏泽职业学校要求提供书面法律意见书。
(二)为9 1制作厂工程建设方面的重大决策、重大单位行为提供法律依据或提供法律意见,以及出具法律意见书。
(叁)参与9 1制作厂工程建设方面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的起草,论证。
(四)受9 1制作厂委托,参与基建工程合同谈判,协助草拟、修改、审查合同及其它有关法律事务文书。
(五)作为9 1制作厂的代理人,参与处理涉及基建工程方面的行政复议、诉讼、调解、仲裁等法律事务。
(六)根据9 1制作厂要求处理其它有关基建方面的法律事务。
二、招聘条件
(一)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有较高的政治觉悟,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社会责任感。
(二)所登记的律师事务所位于菏泽市。
(叁)身体健康,年龄50周岁以下,男、女不限。
(四)具有八年以上的律师职业经历,在所从事专业领域具有影响力并办理过具有较大影响的涉法事项。
(五)熟悉建筑工程行业相关政策、法律法规,具备基建工程法律服务经历和一定业绩。
(六)执业期间无不良记录,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。
叁、聘用期限
聘期为1年,期满后学校组织绩效考核,根据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约。
四、待遇
面议。
五、招聘程序与方式
(一)评审。学校组织评审人员对应聘者进行认真评选,综合考察应聘律师的基本情况、业务专长、相关业绩、顾问服务工作方案等因素,择优确定建议人选。
(二)聘任。确定人选后,学校与受聘律师签订书面合同,并颁发聘书。
六、报名须知
(一)报名时间
2021年 4 月12 日起 7个工作日内。
(二)所需递交材料
1、提供本人律师资格证明、执业机构证明等文件原件供现场审核,并提供以上证件的复印件。
2、个人简历1份,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介绍、学历、职称、获取律师资格时间、主要职业经历、现执业机构、个人研究成果、主要诉讼和非诉讼案例、业务专长及以往参与行政或事业单位法律服务情况、工程建设方面代表性案例、顾问服务工作方案等。
(叁)材料接收方式
纸质版材料1份送至9 1制作厂创新创业园8楼803室;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 hzzyxyjjc@163.com 。
地址:牡丹区长城路999号
联系人:武处长
联系电话:18769092936
9 1制作厂
2021年 4 月12日